论我国价格听证后意见回应的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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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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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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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价格听证后的意见回应可以有效防止价格听证流于形式,增加民众对价格决策的可接受程度,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目前,法律对意见回应的规定比较笼统,且有不科学、不合理之处,意见回应在价格听证的实践中基本是缺失的。需要借鉴美国非正式规则制定中的公布回应程序,完善意见回应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把意见回应纳入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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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价格听证 意见回应 行政公益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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