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洋法仲裁法庭对菲律宾诉中国案的管辖权问题研究 |
| |
作者姓名: | 李文杰 邹立刚 |
| |
作者单位: | 海南大学法学院; |
| |
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南海问题及其解决方案法律问题研究”(10BFX094)阶段性成果之一 |
| |
摘 要: | 2013年初菲律宾将中菲南海争端提交国际海洋法仲裁法庭请求仲裁,是迄今南海争端国状告中国的第一案。菲律宾的诉求属于中国的声明所排除的导致有拘束力裁判的强制程序的事项;且其诉求具有诸多方面的不可受理性;菲律宾也未在诉前履行交换意见和用争端各方选择的任何和平方法解决争端的义务;仲裁法庭的组成程序也存在瑕疵。中国可采取对仲裁法庭设立的程序提出异议、提出初步反对的意见、向仲裁法庭提供证据支持、坚持用谈判方式解决争端等应对措施。
|
关 键 词: | 南海争端 强制仲裁 管辖权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