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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以及保安与矫正处分法中所涉及的国家强制措施的相对人所具有的危险和危险性——在法学理论中和法律实践中反对刑罚一元体系
作者姓名:Georg Freund  张正宇
作者单位:德国马尔堡大学;马尔堡大学法学院;
摘    要:正国家法律制度采取多种不同的措施来保护公民的合法利益:制定行为规范、设置刑罚和保安与矫正处分。如果没有对各种措施的具体特性以及(预防什么样的危险)目的进行斟酌,而不加以区别地使用是十分危险的。根据法治国家原则(Rechtsstaatprinzip)中对于各项措施特性的要求,我们可以确定上述各种措施的适用范围。这篇文章中还包括一份欧洲人权法院2009年12月17日的判决。~([1])

关 键 词:矫正处分  强制措施  刑事责任能力  欧洲人权法院  法学理论  行为规范  自由刑  法治国家  无责任能力人  确信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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