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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专有技术的法律保护
引用本文:王跃新.论专有技术的法律保护[J].法律适用,1993(1).
作者姓名:王跃新
作者单位:江苏省无锡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专有技术”这一用语译自英文“KNOW——HOW”,也有人译为“技术秘密”或“技术决窍”.虽然专有技术已成为国际贸易中广泛使用的术语,但人们对其概念和含义的理解却始终无法统一,很多国际组织为此而尝试着给专有技术下确切的定义.例如国际商会所拟定的《关于保护专有技术的标准条款草案》,就将专有技术定义为“实施某种为达到工业生产目的所发布的具有秘密性质的技术知识”.国际知识产权组织巴黎会议则认为:专有技术是指某种可以转让和可以传授的、公众所不容易得到的而且是没有取得专利权的技术知识,以上两种定义虽然有所差别,但从中我们可看出专有技术的几个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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