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意见的通知
摘    要: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3号),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编制完成,并经自治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目前,有关部门、单位正在结合自身业务制定相应的专项规划。为了规范专项规划的编制与报批,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起草了《关于加强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意见要求认真做好专项规划的编制与报批工作。

关 键 词:经济管理  社会发展  规划  编制  通知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