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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西方国家公务员的培训制度
引用本文:吴杰.简介西方国家公务员的培训制度[J].广东行政学院学报,1995(1).
作者姓名:吴杰
摘    要:<正> 西方国家(如英、法、美、日、前西德等)公务员(或称文官)的培训制度创建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它的建立与公务员职业特殊要求分不开。行政工作是一门专业,公务员需要长时间地学习和积累经验,才能在政府庞大的信息、或者存网络中发挥作用。同时,公务员还需应付工作、职务和变换,准备晋升或转任,防止因专业过份狭窄造成人员流动和政府僵化。这就是西方国家公务员培训制度建立的内驱力;而建立西方国家公务员培训制度的外压力则是社会的迅猛发展。自本世纪40年代起,科技成就日新月异,知识量以几何级数增长,形成“知识爆炸”;20世纪前50年的科研成果远远超过19世纪;60年代的科技新发现比过去二千年的总和还多;80年代的科学知识年增长率达到12.5%显然,那种公务员只需“一次教育”的想法完全落伍。只有对公务员进行“回归的”、“终身的”教育,有计划、有组织地更新知识提供多种训练,才能适应时代发展,促进公共行政机器的高速度运转。西方国家公务员培训制度正是在这种内外夹攻下脱颖而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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