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问责:人大怎能集体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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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曹伟.政府问责:人大怎能集体失语[J].人大研究,2005(8):2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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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曹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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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央党校政法部 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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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政府问责是对政府及其官员的违法或不当行为及其后果都必须和能够追究责任的制度,是强化和明确政府责任,改进政府管理的一种有效的制度,是监督政府的重要方面。2003年的SARS危机给我们带来了“政府问责”风暴,孟学农、张文康等一批政府官员因为重大责任事故、行政不作为和恶性违法事件受到问责处理,大连、重庆、长沙等地也相继实行了“政府问责”制度。“政府问责”风暴的兴起推动了责任政府的建设。但是,稍加观察我们不难发现,无论是SARS风波、密云事故还是吉林大火、嘉禾拆迁,作为代表人民直接监督政府的国家权力机关和政府问责的真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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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政府问责制度 人大监督 人大工作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大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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