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转发国务院关于同意天津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批复的通知
作者单位:天津市人民政府
摘    要:<正>津政发2009]5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现将《国务院关于同意天津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09]125号)转发给你们。调整我市部分行政区划,是实施国家发展战略、推动滨海新区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部署,

关 键 词:管理体制改革  发展战略  直属单位  新港街道  区域经济  土地管理法规  原则设置  行政区域界线  区域资源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