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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受贿罪中的“为他人谋利益”
引用本文:刘章.论受贿罪中的“为他人谋利益”[J].法制与社会,2007(11).
作者姓名:刘章
摘    要:受贿罪中的"为他人谋利益"在构成要件中的地位是个备受争议的问题,本文认为它应当是主观方面的要件,从应然的角度看应当把这一条去掉。实现为他人谋利益如果可以构成单独的犯罪,应当按照牵连犯定罪,按照受罪并罚的原理处罚。

关 键 词:主观要件  牵连犯  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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