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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调整韶关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作者单位:国务院
摘    要:广东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调整韶关市行政区划的请示》(粤府2003]9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韶关市北江区、曲江县,设立韶关市曲江区,调整韶关市浈江区、武江区和仁化县的行政区划。

关 键 词:国务院  广东  韶关市  行政区划  行政区域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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