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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相互作用
作者姓名:孙才华  方世荣
作者单位:1.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 武汉 43002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 武汉 430022
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 武汉,430022
摘    要: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都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之间相辅相成,具有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互动作用。党内法规对国家法律的促进、保障作用主要是:对宪法、法律确立的党的领导,从领导体制、机制、方式等方面加以具体化,以落实宪法、法律的原则性规定;通过建立各种党内的制度机制来促进和约束全体党的成员带头守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从而有力保障国家法律的实施。国家法律对党内法规的促进、保障作用则表现在:为党内法规的制定提出合法性标准,保障党内法规的制定质量;为党内法规提供立法原则、立法程序和立法技术等方面的经验借鉴;国家法律以保障性、配套性、转化性的规定来支持、配合和保障党内法规的有效实施。

关 键 词:法治体系  党内法规  国家法律  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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