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的著作权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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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娴.创意的著作权保护[J].法制与社会,20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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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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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湘潭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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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创意广泛的应用于娱乐、设计和艺术之中,创意产业已经成为一个极具商业价值的全球性产业。然而,由于我国著作权法奉行思想表现两分法,致使创意无法获得著作权法的相关保护。本文认为创意并不等同于传统著作权法上的"思想",思想表现两分亦不构成创意获得著作权保护的实质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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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创意 思想表现两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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