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权履职是人大代表义不容辞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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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正泽.行权履职是人大代表义不容辞的义务[J].辽宁人大,2008(11):3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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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正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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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本溪市人大代表、桓仁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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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认为,当代表就要倾听人民的呼声,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如果把人大代表工作加以概括的话,可以简要概括为“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我按照这一要求身体力行地履行着一名人大代表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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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大代表工作 人民的根本利益 义务 表义 行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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