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安全技术防范行业管理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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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的规定,公布保留的涉及安全技术防范管理的行政许可项目有4项,即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销售的审批;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施设计审核及工程验收;军工产品储存库风险等级认定和技术防范工程方案审核及工程验收;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设计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为进一步规范安全技术防范行业管理工作,确保上述保留行政许可项目的公开、公平、公正实施,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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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审批 管理工作 行政许可项目 审核 风险等级 规范 金库 安全技术防范管理 安全技术防范行业 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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