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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甲醇中毒事件看设立乡镇级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必要性
作者姓名:陈兴乐
作者单位:广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科 530021
摘    要:1987年5月,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江南乡发生了一起严重的甲醇毒酒中毒事件,1641人中毒,12人双目失明, 33人死亡。事件在国内外产生了不良的影响,我们这些作为食品卫生专业人员的也在反思,究竟是哪些因素促使了事件的发生?在哪些环节上出了问题? 促使事件发生的因素很多,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方面也存在许多漏洞。作者认为,关键是乡镇级卫生院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职能未能正常发挥作用。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十分必要在乡镇级设立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只有在乡镇级设立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并正常运转,才能真正地健全国家的食品卫生监督保证体系,有效地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真正地保障广大农村群众的食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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