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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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京 高战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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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王京),中国政法大学(高战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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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悬赏广告是以广告的方式,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之人给予报酬的意思表示。悬赏广告古已有之,现实中也不乏其例。关于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的讨论对于我国合同法相关条款的起草,起了相当作用。但是,我国合同法最后仍未对悬赏广告作出明确规定。因此,笔者不惴冒昧,对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法律适用等问题加以探讨,以期以我国悬赏广告的运用及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一 悬赏广告的性质 本文着重对悬赏广告的性质加以分析。对悬赏广告的性质,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及司法实践主要有两种见解,即契约说和单独行为说。①英美法系因不采用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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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悬赏广告 法律性质 单方契约 单独行为说 中国 法律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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