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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起诉:为依法行使会见权
引用本文:吴意.律师起诉:为依法行使会见权[J].中国律师,2002(3):27-28.
作者姓名:吴意
作者单位:本刊记者
摘    要:尽管《刑事诉讼法》和全国人大法工委等六部委的《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已实施了几年,但律师受委托后无法会见犯罪嫌疑人,仍是全国各地刑辩律师遇到的最常见,最头痛的大难题。法律赋予的权利不能得到实现,律师既气愤又无奈。黑龙江省高盛律师事务所曲龙江和刘士贤两位律师,下定决心,付出代价,与哈尔滨市公安局香坊分局看守所就“律师受委托后是否具有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一事对簿公堂。2001年11月底,哈尔滨市中级法院判律师胜诉,认定哈尔滨市香坊公安分局看守所不准曲龙江、刘士贤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行…

关 键 词:律师  犯罪嫌疑人  看守所  会见权  行使  起诉  全国人大  哈尔滨市  高盛  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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