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尽管《刑事诉讼法》和全国人大法工委等六部委的《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已实施了几年,但律师受委托后无法会见犯罪嫌疑人,仍是全国各地刑辩律师遇到的最常见,最头痛的大难题。法律赋予的权利不能得到实现,律师既气愤又无奈。黑龙江省高盛律师事务所曲龙江和刘士贤两位律师,下定决心,付出代价,与哈尔滨市公安局香坊分局看守所就“律师受委托后是否具有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一事对簿公堂。2001年11月底,哈尔滨市中级法院判律师胜诉,认定哈尔滨市香坊公安分局看守所不准曲龙江、刘士贤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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