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2011年12月30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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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12月26日下午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解释草案明确了修改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法定程序,符合澳门基本法的立法原意,对草案表示赞同。法律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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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委员会 澳门基本法 审议意见 草案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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