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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新刑事诉讼法对刑讯逼供防范机制的构建
引用本文:叶炼,李应敏.浅议新刑事诉讼法对刑讯逼供防范机制的构建[J].中国检察官,2013(9):72-72.
作者姓名:叶炼  李应敏
作者单位: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检察院,473300
摘    要:一、确立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原则新《刑事诉讼法》第50条在原有"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的规定后,增加了"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规定,标志着"不得强迫自证其罪"这一刑事诉讼制度的基本原则在我国法律上得以正式确立。所谓"不得强迫自证其罪",是指不能采取身体上

关 键 词:刑讯逼供  犯罪嫌疑人  新刑事诉讼法  自证其罪  侦查人员  刑事诉讼制度  我国法律  强迫  基本原则  防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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