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论以抢劫掩饰报复重伤害行为的定性——从“焦某等故意伤害、抢劫案”切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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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万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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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北京大学法学院,100871 [2]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75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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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检察日报》2013年1月6日(疑案精解)刊登的刘娜娜、王春丰《以抢劫掩饰报复伤害行为如何定性》文,认为焦某等出于两个故意实施了伤害和抢劫两种犯罪行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与抢劫罪并罚。该文值得商榷。[案情]焦某因女友魏某提出分手,便怀恨在心,蓄意报复。焦某找来李某、王某,三人预谋让李某用刀捅伤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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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伤害行为 抢劫罪 故意伤害罪 致人重伤 抢劫案 重复评价 基本犯 报复 行为人 数罪并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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