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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把枪支当做玩具枪销售的行为如何定性
作者姓名:周宇  王宏平
作者单位: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102600
摘    要:[案情]2012年7月的一天,李某在廊坊一集贸市场以120元的价格从一卖玩具的老头手中购进一箱玩具,回家后发现箱子里两支玩具枪。李某在大兴区某镇集贸市场摆摊时将两支玩具枪放在摊位上准备出售,标价为每支160元。两支枪状物的外观均为黑色塑料质地,长约50厘米,以弹簧为动力,打塑料子弹。2012

关 键 词:玩具枪  非法买卖枪支  最高人民法院  集贸市场  行为人  爆炸物  刑法意义  塑料子弹  销售  准备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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