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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杂志ISSN号
论法的公布
作者姓名:
苗连营
作者单位:
郑州大学法学院!河南郑州,450052
摘 要:
公布法律是立法的最后一道程序,它在立法程序中有独立的地位和价值。随着近代民主制度的确立,法的公布有了全新的意义。公布法律的主体和方式在各国都通过法律形式予以规范,我国在此方面还存在着许多有待完善的地方。在我国,“试行、暂行、原则通过、原则批准”等立法形式是不规范的,积极作用不大,不宜采用。
关 键 词:
法
公布
主体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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