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商”不“媚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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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海棠红.“亲商”不“媚商”[J].江淮法治,20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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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海棠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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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亲商”,这个词近年在国内颇为流行,其意是指政府千方百计满足投资商合理合法的经营需要,为投资者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对我们这个有着“重农轻商”历史传统的社会,这是一种历史性的进步和变化。然而,也有些地方,为了能够引来客商投资,不惜为客商提供无原则的“优惠政策”,这种“媚商”的做法不合适。如有的地方不是打出“零地价”的招牌,就是想出“免税收”的办法,有的甚至暴力拆迁民房、强占百姓耕地、强行流转土地,不惜以侵犯群众利益的方式来为客商投资开道。如湖南嘉禾县的暴力拆迁事件、江苏江都市花荡镇的土地流转问题,都能看到当时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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