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被车撞死 妻子能否要求肇事者赔偿其以后的生活费 |
| |
摘 要: | 法官:2009年2月16日,我姑父(56岁)一早起来穿过门前的公路欲到对面,这时,一辆桑塔纳小轿车一下把他撞倒在地致其当场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桑塔纳车主胡某应负此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对于死亡补偿费、丧葬费等赔偿问题,双方达成了初步协议。我姑妈和姑父生有两个子女,现均已成家另过。姑父是家里的顶梁柱,平时家里生活主要靠其一人维持,
|
关 键 词: | 赔偿问题 生活费 肇事者 死亡补偿费 丈夫 妻子 交警部门 全部责任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