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法中的客观主义和主观主义 |
| |
引用本文: | 王钧.论刑法中的客观主义和主观主义[J].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0(2):119-133. |
| |
作者姓名: | 王钧 |
| |
作者单位: | 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
| |
摘 要: | 主客观统一是刑法理论与实践中的重要问题.而对这一问题的理解却颇为混乱。本文从理论层面对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的基本概念、框架结构及矛盾关系进行分析、探讨。笔者认为。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的对立.是近代刑法理论发展的主要线索.同时也是当代刑法学研究的重要课题。刑法中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的分歧,作为不同的思维方式.表露出犯罪与刑罚关系的内在矛盾.而作为两种互为补充的基本理论,则共同揭示了刑罚的社会功能。文章指出.刑法中的主客观统一,聚焦于刑事责任的基础如何确定。而刑罚预防与惩罚的功能.则服务于刑法的社会价值。
|
关 键 词: | 刑法学 客观主义 主观主义 法学研究 社会功能 犯罪 刑罚 刑事责任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