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典当合同是否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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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松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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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常州市求实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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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3年7月12日,A公司与B典当行签订了一份典当合同。双方约定:A公司将其所有的文化宾馆以1500万元人民币的典价典给B典当行,典期为一个月,A公司应于同年8月11日赎典,逾期三天不赎则视为绝卖。合同经公证后,B典当行依约支付了典价款,并收取A公司典价月4%的收益金,同时将该宾馆的房产证收归自己保存。合同逾期后A公司无力还款,双方经多次协商后又于1995年12月12日达成协议,约定A公司于1996年6月25日前交出典产。此前A公司以为宾馆办理保险为由,于1994年3月将其房产证从B典当行取回,据此又与C银行签订了抵押借款合同。C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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