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构建科学合理的学校安全事故救济制度,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学校安全事故多发,但由于学校安全事故救济制度存在重大缺陷,从而致使受害人得不到及时、充分的赔偿,并致使学校或侵权人面临重大困扰和困境。本文立足我国国情,以分散学校风险为宗旨,借鉴我国正在建立的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方式,从当前我国学校安全事故的危机入手,以侵权责任法为基础,以学校安全事故的社会化为主线,通过分析各种救济制度的适用范围和相互关系,提出了建立侵权责任制度、校方责任保险制度和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并行发展的学校安全事故社会化救济机制的基本构架,在此基础上对社会化的学校安全事故救济机制的体系建构和制度衔接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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