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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四大进展
引用本文:滕明政.十八大以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四大进展[J].科学社会主义,2019(3):84-88.
作者姓名:滕明政
作者单位:南方科技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与研究中心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深化发展研究”(14AZD003);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升级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推进反腐败机构职能合并、人员转隶,实现反腐败资源和力量有效整合;用“留置”取代“双指”“双规”,实现监察手段的规范合理;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一手抓改革,一手抓制度建设,实现凡属重大改革都于法有据。

关 键 词: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进展  全覆盖  于法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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