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贺兰山东麓葡萄酒质量监管品牌保护及市场规范的指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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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宁政办发[2014]60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贺兰山东麓葡萄酒质量监管、品牌保护和市场开拓,推进贺兰山东麓葡萄产业集群发展和优化提升,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指导思想和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打造贺兰山东麓在我国乃至世界知名葡萄酒产区为目标,以加强葡萄与葡萄酒质量监管、完善质量标准、保护产区品牌、规范市场营销、拓展市场空间为重点,创新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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