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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摘    要:<正>宁政发〔2014〕16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国发[2013]9号)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宁党发[2013]57号)精神,经研究论证,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8次常委会议决定,取消和调整290项行政审批事项。另有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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