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重庆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长江三峡工程二期蓄水库底清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摘    要: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三峡工程二期蓄水库底清理(以下简称库底清理)是保证三峡枢纽工程及水库运行安全,防治水质污染,保护库周及下游人群健康的重要工作,也是今年我市二期移民工程决战决胜的重要内容。为了切实做好库底清理工作,圆满完成二期移民任务,现将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长江三峡工程二期蓄水库底清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国三峡委发办字[2002]04号,以下简称《清库规定》)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重庆库区实际作如下通知,请一并贯彻落实。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关 键 词:城乡建设  移民  规定  通知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