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山西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张晓东副省长关于山西省12年农业发展规划(修正草案)的说明报告,讨论了山西省12年农业发展规划(修正草案),一致认为,中国共产党山西省委员会拟定的我省从1956年到1967年的12年农业发展规划,是符合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所规定的奋斗目标和基本措施的,是符合于我省的实际情况和全省人民的愿望的。这个规划的实现,将使我省农村在新的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的基础上,大踏步地发展与提高农业生产力,从而根本改变我省农村的贫困、落后的历史面貌,促进社会主义工业化的迅速发展,更加巩固在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工农联盟。因此,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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