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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债权”时贪污对象及数额的认定
作者姓名:何晴
作者单位: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
摘    要:贪污罪是一种贪利性犯罪,属于刑法理论中的数额犯,贪污数额的大小是衡量其行为社会危害程度的重要根据,也是对行为人定罪量刑的主要依据.贪污对象为货币的,直接以货币数额确定犯罪数额.对象直接为物的,对贪污数额应当以物品价格的有效证明确定;对于不能确定的,应当区别情况,根据作案当时、当地的同类物品的价格,进行核价①.但对于侵吞外单位用来抵付本单位欠款之物的,贪污对象及数额如何确定存在争议.

关 键 词:贪污对象  贪污数额  犯罪客体  犯罪对象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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