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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度”
作者姓名:袁志强
作者单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摘    要:法的重要价值在于建构秩序.但法的概念并不能反映法在社会生活中的实际运作态势.用“法度”表达法律规范在实际社会生活中被遵守、执行和适用的状况,符合“法度”一词的古今通义.如此,社会秩序依据其与法律的关联程度,可分为有法度、异法度、无法度、反法度等四种状态.社会只有首先建立起法度,才有可能实现法治.

关 键 词:法度  法治  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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