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任何制度的产生演变,都植根于一定的文化之中,司法改革同样也不能忽视其文化背景,要使法律发挥出应有的效用,必须确保司法制度与社会文化相和谐.党的十八大报告在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法制文化建设方面,提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本文认为,其核心就是要实现司法文化的现代化.因此,在本文试图通过分析中华传统司法文化的优缺点及西方司法文化的特点,提出对中华传统司法文化传承与改造的见解,为推动我国的司法改革,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尽点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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