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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借”45元 8人被判徒刑
摘    要:陈浩、陈应忠、陈国兵、陈彬、黄学华、黄学龙、杨映能、杨广8人,均系云南省宾川县太和乡管岗行政村海稍队的青年农民。他们因为合伙抢劫了45元钱,被宾川县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人的总和刑期为84年。今年4月13日晚,陈浩、陈应忠等8人相约吃饺子喝酒时,陈浩提出,昨天晚上跟搞汽车修理的杨某"借钱"未拿到,今晚再去拿。陈应忠等7人均表示赞同。次日凌晨2时许,陈浩等8人到大辛村杨某修车处,陈浩在路边等候,让陈国兵等7人去拿钱。陈国兵、陈彬等人将杨某及家人、小工民住的房门踢开,强行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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