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协商机制的法律体系建构研究 |
| |
引用本文: | 无. 社会协商机制的法律体系建构研究[J]. 中国司法, 2011, 0(12): 24-29 |
| |
作者姓名: | 无 |
| |
作者单位: | 社会协商机制的法律体系建构研究”课题组 |
| |
基金项目: | 司法部司法研究所王公义所长、梁然副所长主持的司法行政系统部级课题“社会协商机制的法律体系建构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
| |
摘 要: |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多元化的推进,多元利益群体的博弈随处可见,公民的利益诉求需要有一个合法的途径来表达。但现实当中,由于缺乏这种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及协商对话机制,而导致利益之争常常以非常态的手段表达出来,甚至还会造成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表明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沟通与互信不足以及权力机构与民众之间的良性互动不足,也说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迫切需要一种制度设计,即建立有效的社会对话及协商机制以及这种协商机制的法律保障。
|
关 键 词: | 社会多元化 协商机制 法律体系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诉求表达机制 利益群体 群体性事件 市场经济 |
Studies on the Legal Construction in Social Consultation Mechanis |
| |
Affiliation: | Research Team of ’Legal Consultation in Social Consultation Mechanism’ |
| |
Abstract: | |
| |
Keywords: |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