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代理制度问题思考——以法定代理人与被代理人间器官移植效力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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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冯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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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大学,杭州,310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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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基于对被代理人利益的保护,各国立法中大都有对自己代理、双方代理的禁止性规定。但是这种规定在规范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器官移植的问题上,却显得无能为力。在此种情形中,由于监护人与受赠人、被监护人与赠与人身份的混同,形成了一系列的悖论,而在现有大陆法系制度下,这种悖论实在又难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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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无民事行为能力 代理制度 困境 |
文章编号: | 1004-4175(2007)04-0152-03 |
修稿时间: | 2007-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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