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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化解事业单位工伤风险——2006年起事业单位职工也可获得工伤保险赔偿
摘    要:第一大猫腻: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事

关 键 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用工单位  《通知》  劳动者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  劳动关系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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