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证人资格制度路径选择——以中美证人资格比较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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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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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警官学院公安管理系,江苏南京21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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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08年江苏警官学院科学研究项目“中美证据制度比较研究”(08Y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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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证人资格是诉讼中的一个基本问题。通过对中美两国关于证人资格规定的比较分析,考虑到我国的具体司法体系和现实运作条件等因素,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完善我国证人资格制度:取消单位的证人资格,将证人资格的基本条件规定为"亲身感知案件情况",科学规定证人资格的其他条件,不规定证人资格排除性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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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证人资格 中美比较 亲身知情 宣誓 郑重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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