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改革“第三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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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献文,陈先发,杨玉华.安徽改革“第三波”[J].瞭望,2006(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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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献文 陈先发 杨玉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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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瞭望》新闻周刊 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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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农村综合改革与体制创新的根本目标,是使农民成为建设、共享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知名农村问题专家何开荫曾深有感触地说:要透析“三农问题”,再难找到比安徽更具说服力的“活标本”了。从发轫于凤阳县小岗村的家庭承包责任制,到肇始于安徽、成熟于安徽的农村税费改革,农村改革的“安徽模式”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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