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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构村委会选举规则
摘    要:朱中一在《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10年第1期载文《村委会选举规则渊源的重构》认为,村委会选举规则由法律规范、官方规则和非正式规则构成。法律规范主要包括宪法、法律和地方性法规三个方面。村委会通过选举的方式产生,是宪法确定的根本原则。村委会选举的基本法律依据是《械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了村委会选举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地方性法规是指地方制定的村民选举程序的法规。官方规则是指由各级人大常委会、政府或有关职能部门发布的指导、调整、

关 键 词:村委会选举  重构  地方性法规  行政学院学报  法律规范  2010年  非正式规则  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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