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应对民事诉讼实行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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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聂世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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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人民检察院对民事诉讼实行检查监督,是司法制度改革、完善的重要内容,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一个重要方面。人民检察院的性质与任务决定着必须参与民事诉讼的检查监督。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所谓法律监督,应是对所有法律的实施都有权进行监督,不仅对刑法、刑事诉讼法的实施进行监督,而且对民法、婚姻法、民事诉讼法、经济法规、行政法规等所有法律的实施也都必须实行监督。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商品经济的发展,民事违法现象大量出现,民事纠纷案件十分突出,经济纠纷案件迅猛上升,当事人不履行或不认真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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