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科学发展 建设和谐江苏——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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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源潮.坚持科学发展 建设和谐江苏——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精神[J].求是,200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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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源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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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江苏省委 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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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指导意义的纲领性文件。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把构建和谐社会贯穿于江苏“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发展的全过程,努力建设一个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民生活更加富裕、社会充满生机活力的和谐文明江苏。一、构建和谐社会的几点认识《决定》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深刻阐述了社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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