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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权在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的适用与实现
作者姓名:杜敏  吴兴国
作者单位:中共安徽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安徽省社会科学院
基金项目: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市场化视角下集体建设用地地权配置法律对策研究”(AHSKY2014D05);安徽大学农村改革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2015年度招标项目“农村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法律问题研究”
摘    要:在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较多领域和环节涉及村民自治权的适用。当前,不管是征地调查申报阶段、征地公告阶段,还是征地补偿款的给付和管理阶段,均涉及村民自治权利的行使。然而,由于相关法律规定模糊、集体土地征收工作人员观念与意识滞后、村民自身权利意识和自治观念缺乏等原因,导致县、乡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村民委员会在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侵犯村民自治权利的现象大量存在。应以构建法律体系和充实法律内容为基础,加强集体土地征收过程监督和完善村民自治制度为关键,多维举措,切实保障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村民自治权的实现。

关 键 词:村民自治权  集体土地  土地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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