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治理理论视角下我国社会泄愤类极端事件的治理对策--以公交车纵火案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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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魏淑艳 李富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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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东北大学文法学院,辽宁沈阳,110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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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5AGL017);辽宁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L13AGL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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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社会转型的深化,社会泄愤类极端事件在我国不断发生。社会泄愤类极端事件的产生既有制度不完善、机制不健全、法治弱化、道德下滑等规则缺陷的原因,也有涉案者在心理方面的个人原因。社会泄愤类极端事件的发生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必须高度重视。为了更好地治理这类社会问题,政府、企业和社会等多元主体要协同建立治理网络,重建良好的信任基础和沟通协调机制,重建民主、法治、道德等规则,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降低社会伤害事件的频次及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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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网络治理理论 社会泄愤类极端事件 公交车纵火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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