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公文摘登
摘    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从各类学校预算外资金中提取经济社会发展资金的通知为了规范我区教育收费资金管理,切实保证教育经费投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有关文件精神,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自2005年9月1日起停止从全区各级各类学校预算外资金中提取经济社会发展资金,将学校收费收入全部纳入部门预算,与预算内资金统一管理,统一使用。(内政字2005]216号8月20日)

关 键 词:内蒙古  教育收费  学校预算外资金  经济社会发展资金  残疾人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