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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首次授予企业行政处罚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吉林省民用机场管理条例》
摘    要:<正>《吉林省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已于5月26日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6月12日吉林日报全文公布。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至此,我省成为全国第七个、首都机场成员单位首个颁布民用机场管理地方性法规的省份。该条例自立法考察到审议通过,历时两年零一个月,其中是否授予机场管理机构行政处罚权是起草、审议中的重点、焦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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