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八)》危险驾驶罪具体适用问题的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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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金华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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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上海,200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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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的罪过是过失,并且过失的内容包括危险状态和轻微的危害结果。可以把危险驾驶罪情节分为有形情节和无形情节,前者包括财物损失数额和人员伤害情况,后者包括影响、具体场合、时间、危险状态等。有形情节不能纳入入罪标准范畴,而无形情节应当纳入。应当坚持以主观罪过的不同,区分危险驾驶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认定其主观罪过时,可以采取将行为人的年龄、背景、经历、事后表现等相关因素综合考虑的方式进行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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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危险驾驶罪 危险犯 情节犯 过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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